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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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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级学术型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2-03-01

各位老师和同学:

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,也是提高和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。根据学校和学院工作安排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在2021-2022-2学期结束前能修满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分(含学分结构要求)的2020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。

二、考核内容与要求

1.考核内容

(1)思想素质和课程学习情况。思想素质由辅导员考核;学生本人要认真检查课程学习情况,核对能否在2021-2022-2学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分(含学分结构要求);待开题报告答辩会结束后将《硕士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表上》(附件1)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“培养过程”——“中期考核”;

(2)科研能力:是否发表科研文章,如果已经发表须录入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的“科研成果审核”;如未发表科研文章,须根据导师指导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(附件2)。所有同学的开题报告(附件2)及开题答辩记录表(附件3)待开题报告答辩会结束后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“培养过程”——“开题报告”。

(3)文献阅读能力等:须在2021-2022-2学期撰写完成文献综述(10000字左右)和论文论证报告(无模板),待开题报告答辩会结束后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“培养过程”——“科研训练”。

2.考核要求

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工作,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论文开题报告答辩会由导师根据系所安排组织,开题报告答辩会应该在2022年7月10日前结束。所有2020级中期考核完成后须在7月11日前填报微信群共享文档《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》。课程学分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学期开题报告答辩。

四、其他

自2016级硕士研究生起,学位论文开题后,学生必须在当年7月15日前向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论文初稿,同时提交导师签字的论文初稿定稿意见书纸质版;提交论文初稿后方可离校。未能按时提交初稿的同学,不能离校,学院将严格考核,直至完成论文初稿,如擅自离校,取消当年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答辩资格,正式答辩时间顺延,由此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学生自负;如有特殊原因不在学校(例如出国交换),请出具相关证明材料,至少在论文中期答辩前两周提交论文初稿,并附有导师签字通过的意见,否则取消学位论文答辩资格。



人才培养与教学事务办公室

2022年3月1日


附件下载: 附件1:硕士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表.doc 附件2: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.doc 附件3: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会记录表.doc 工商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-确认.xls